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2-02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钺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
股份 135,994,5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4,287,7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9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1,706,81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1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1,706,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1,706,81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0%。
2、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89,272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0402 % ; 反 对 1,305,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5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275%;
反对 1,305,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72,472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0279 % ; 反 对 1,136,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7%;弃权 18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7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432%;
反对 1,136,5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5886%;弃权 18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682%。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72,472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0279 % ; 反 对 1,187,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31%;弃权 1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7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432%;
反对 1,187,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649%;弃权 1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19%。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65,10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0224 % ; 反 对 1,329,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114%;
反对 1,329,4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8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14,30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8.9851 % ; 反 对 1,245,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59%;弃权 1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351%;
反对 1,245,5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730%;弃权 1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19%。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577,80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8.9583 % ; 反 对 1,416,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966%;
反对 1,416,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62,60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0206 % ; 反 对 1,331,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649%;
反对 1,331,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3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