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祖平,199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4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 3 家,挂牌公司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查静,202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4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0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80.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接触与沟通,经核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也拥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本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高于 50 万元。同时,因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本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高于 30 万元。本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经考察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进行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具备合理性。同意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