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2-00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为了推动银企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协作关系,欣
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部湾银行”)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
协议》,确定双方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根据协议内容,北部湾银行将向本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北部湾银行将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意向性授予本公司总额人民
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只能用于本公司及经北部湾银行
认可的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
行业并购重组、信托理财和其它融资业务需求。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行业并购重组、债务
重组、承兑汇票和贴现、保函、信贷证明、保证业务等业务。
除上述融资安排外,北部湾银行还将为本公司提供其它金融服
务,主要包括:现金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中间业务服务、融资
租赁业务、海外代付业务及针对本公司需求开发新产品或新功能。
三、《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
1
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四、北部湾银行同意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意向性授予本公司总额
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有融资需求
的,应向北部湾银行提供具体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北部湾银行按其内
部审批程序独立进行审批,经其审批同意后,双方将另行签署相关业
务合同和业务需要的担保合同等,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亦以届时签署
的合同为准。
五、如本公司向北部湾银行申请具体授信和融资事项,本公司
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
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