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大信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 25 年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第十二条“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 年”的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对此无异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7)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64 名,注册会计师 407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名。
(8)财务信息:2023 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2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0,036.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 万元。
(9)客户情况: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2023 年度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 家)、采矿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
2023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42.90 万元。
2023 年度服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136.4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10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正元,201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勇,202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2010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招投标结果及 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2024 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 93.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3.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一季度、半年报、三季度审阅费用 12 万元;上年度审计费用 57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4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2 万元。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新增投资及并购的二级公司、二级子公司审计户数 4 家,审计资产规模增加,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增加较大,故年度报表审计费增加 1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增加 6 万元;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告质量、防控财务风险,新增了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中期财务报表审阅项目,此项审阅业务费用 1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3 年度,大信连续 25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 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第十二条“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年”的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知悉该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