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6,995,03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2,995,100 股后 343,999,9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6,995,039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 2,995,100 股后 343,999,9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20,639,996.34 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0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95,100 股
后的 343,999,9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0,639,996.34 元=343,999,939 股×0.06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9482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594821 元/股=20,639,996.34÷346,995,039 股)。综上,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482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穴市江堤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吴爱珍
咨询电话:17371575571(座机)
传真电话:0713-621111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