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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广济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阮澍、隆刚、刘波,胡明峰、郭韶智、郑彬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洪葵、李青原、梅建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洪葵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1: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澍,男,现年 45 岁,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咨询
工程师(投资)。曾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总经理。

  阮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隆刚,男,现年 40 岁,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
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十堰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武汉建设薪资中心)副馆长、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市城建委投资和计划处副处长,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武汉建设信息中心)书记、馆长、主任。现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隆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一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波,男,现年 45 岁,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助理、
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铁新时速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汉东方神马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事业一部总经
理助理,现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明峰,男,现年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武汉怡景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胡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韶智,男,现年52岁,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本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郭韶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05 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彬,男,现年 32 岁,研究生学历,历任宜昌市财政局副科长、湖北省长江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综合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葵,女,现年 55 岁,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华南热带农业大
学工学院任教,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 PI 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中国药理学会海洋药物药理委员会常务理事。

  洪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青原,男,现年 44 岁,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
席专家。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珞珈特聘教授,系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香港研究资助局(RGC)研究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李青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梅建明,男,现年 49 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
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理事、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专家董事。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地方政府投融资、财税政策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与管控体系研究(10BJY099)”等纵向项目。


  梅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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