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6-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以下
简称“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5,874,40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874,409 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1、方案内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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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74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及于同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24)。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5,874,409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总股本的
0.5000%,最高成交价为 1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9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 75,105,912.41 元(不 含 交 易 费 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5 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 股股份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编号:2023-27)。
2、回购股份现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 5,874,409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在《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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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
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回购股
份5,874,409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
册资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回购股
份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4,869,360 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5,874,40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 5,874,409 元。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4,869,360 100.00 -5,874,409 1,168,994,951 100.00
三、股份总数 1,174,869,360 100.00 -5,874,409 1,168,994,951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发生
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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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7,486.94 万元。 116,899.50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均为普通股。 1,168,994,951 股,均为普通股。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