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5 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药控股”)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度重药控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9,241,773.61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 6,868,740,980.91
元,其中股本 1,728,184,696.00 元,资本公积 4,921,656,778.09 元,未分配利润91,790,616.09 元。
公司计划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28,184,69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 86,409,234.80 元。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如公司 2024 年中期实施分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正;
2、现金分红的比例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但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不存在过去 12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