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 公告编号:2018-009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因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
于2017年5月1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若公司在规定期间内未能
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4号)。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2017年
8月28日交割日完成资产交割。
2017年8月30日,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7年9月28日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
2、积极准备恢复上市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在年报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的书面申请。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恢复上市相关工作: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票恢复
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
日发布的《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8)。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与具有股票上市推荐资格以及代
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约定:若公司股票申请恢复上市,则公司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人;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则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
2018年1月22日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
算公司”)签署了《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如果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办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
(2)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
工作。公司已预约2018年4月20日披露2017年年报。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