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数,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提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在审议该事项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玉栋先生、姚永鑫先生、张家启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经全体委员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 19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90.4 亿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产品使用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 120,000
2 建设银行新乡分行 113,000
3 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110,000
4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84,000
5 交通银行新乡分行 80,000
6 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80,000
7 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 50,000
8 民生银行新乡分行 48,000
9 中信银行新乡分行 40,000
10 浦发银行新乡支行 40,000
11 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 30,000
12 汇丰银行郑州分行 30,000
13 兴业银行新乡分行 19,000
14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15 邮储银行劳动南街支行 10,000
16 浙商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17 广发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8 恒丰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9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合计 904,0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十)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