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3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 3.7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涉及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品种,也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
额不超过 3.7 亿元。该额度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9.62% 。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品种要求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涉及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品种,也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5、委托理财的授权管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批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