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4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3.69 元/股。
2、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50,406,504 股
(含 150,406,504 股)。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4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鉴于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3.7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0 万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具体方案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配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559,353.41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65,058.25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89,184,906.75 元,减支付 2018 年度普通股股利 12,576,560.49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 594,102,641.4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1,257,656,049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76,560.4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刊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目前,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发行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3.70 元
/股”调整为“3.69 元/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
=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
=3.70 元/股-0.01 元/股
=3.69 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50,406,504 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
=555,000,000 元÷3.69 元/股
=150,406,504 股。
(三)除以上调整外,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