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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上午 9:30
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三)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四)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 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
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 2019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五)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559,353.41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12,065,058.25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89,184,906.75 元,减支付 2018 年度
普通股股利 12,576,560.49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 594,102,641.4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1,257,656,049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76,560.4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 30 万元。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通过投票选举,同意提名邵长金先生、岳胜利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1、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岳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宋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选举王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选举李云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选举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通过投票选举,同意提名尚贤女士、周阳敏先生、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发表了相关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1、选举尚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周阳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一)审议《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业务在新疆地区的落地和发展,深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一带一路”战略。公司拟出资 5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长金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白鹭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54,218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岳胜利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许昌县副县长、许昌县副书记、河南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兼省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主任、河南省豫资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德顺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文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集团公司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62,422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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