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2—02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和传真
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 分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1.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事项。
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
托贷款。
(1)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贷款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三年。
(4)担保方式: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信
托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抵押贷款
的议案
本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17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
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银行承兑及贸易融资等。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机器设
备(公司第五长丝、第六长丝、第八长丝、第九长丝、第二短丝、第一原液、第八原液
车间及氨纶分厂二期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期限一年。
上述资产净值为:34140.52万元。
目前公司资产抵押总额为:67824.3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4.2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截止该公告之日资产抵押数额未超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规定的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
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一年内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 30%(含一年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或者其他担保的数额)”的权限数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优化,努力降低成本,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证收益型银行理
财产品。
金 额:当日投资占用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
投资对象: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每笔次投资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