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1-7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
于2011年12月9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
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凯迪电力与凯迪工程签订越南升龙 2×300MW 燃煤火电厂
合作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
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工程”)已与越南升龙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升龙 2×300MW 火力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和
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升龙 EPC 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64,500
万美元。
目前,凯迪工程拟将其在升龙 EPC 合同中 47%的工作份额分包给
凯迪电力。就该分包事项凯迪电力拟与凯迪工程签署《越南升龙 2×
300MW 燃煤火电厂合作协议》,协议总额为 30,315 万美元。协议范围
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及成套、调试(含试运耗材)及人员培训工作;
预计建设周期为一号机组 41 个月,二号机组 45 个月。
鉴于凯迪电力与凯迪工程均是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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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同受一方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董事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
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陈义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联交易公告(独董意
见参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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