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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8 深市 紫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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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紫光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2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 1-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英涛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8 名,代表股份数 1,642,353,24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2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名,代表股份数 1,494,998,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712%;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26 名,代表股份数 147,354,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21%。
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徐扬和李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 1,642,021,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8%;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0%;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349,1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0%;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7%;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63%。
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 1,642,021,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8%;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0%;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349,1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0%;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7%;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63%。
3、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642,021,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8%;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0%;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349,1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300%;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7%;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63%。
4、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1,642,021,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98%;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0%;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349,1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00%;反对 115,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7%;弃权 216,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63%。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1,642,286,2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 66,9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614,4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53%;反对 6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641,695,3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9%;反对 440,8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8%;弃权 217,0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023,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692%;反对 440,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237%;弃权 217,0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71%。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642,300,0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8%;反对 53,1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628,2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8%;反对 53,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642,299,4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7%;反对 53,7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0,627,6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0%;反对 53,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1,409,219,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27%)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233,133,925 股。

  同意 205,241,9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0361%;反对 27,891,9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96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2,789,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385%;反对 27,891,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4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选举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于英涛先生:同意 1,636,586,15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48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4,914,30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8407%。

  王竑弢先生:同意 1,636,547,21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46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4,875,36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7856%。

  王慧轩先生:同意 1,638,316,58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4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6,644,729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889%。

  李天池先生:同意 1,635,421,42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77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3,749,56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929%。
11、选举王欣新先生、徐经长先生和周绍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王欣新先生:同意 1,641,151,54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9,479,694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998%。

  徐经长先生:同意 1,641,657,058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7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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