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9-03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459,224,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18,883,663.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83,689,770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9,224,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459,224,426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42,914,19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7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于2019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1)以下首发后限售股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2 08*****292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514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4 08*****452 西藏健坤爱清投资有限公司
(2)以下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0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2 08*****571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 08*****313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 08*****59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5 08*****601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5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本次转增股本 占总股
股份数量(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本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864,088,305 59.22% 345,635,322 1,209,723,627 59.22%
2、无限售条件股份 595,136,121 40.78% 238,054,448 833,190,569 40.78%
股份总数 1,459,224,426 100% 583,689,770 2,042,914,196 100%
注:以上变动情况表中转增股本后股份数量仅为公司测算结果,因为小数点后循环进位的原因,可能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本次转股登记完毕后反馈的数量略有差异,实际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八、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2,042,914,196股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834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楼2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蔚、葛萌
咨询电话:010-62770008
传真电话:010-6277088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