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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7 深市 冀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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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 临-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实现提质增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鉴于供应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5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鉴于本次签订的协议未对交易金额进行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E4BY0B9K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槐安东路303号新业广场B座16层1606号

  法定代表人:殷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等

  成立时间:2024-11-08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供应链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供应链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供应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

  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甲方及所属各单位以购买、租赁等方式有偿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活动。

  2.合作方式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通过数智供应链平台逐级收集、编制、提报物资采购计划,乙方对甲方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3.价格约定

  本协议采购价格是指乙方通过集中采购,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的价格。乙方按照采购价格平价销售给甲方,不得加价或变相加价,并保证价格可溯源。

  4.结算账期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销售单载明的付款期限,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执行付款。结算政策及付款方式等均应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得形成资金占用或变相资金占用。

  5.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

  6.协议的违约和争议解决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未按销售单约定的付款期限执行付款的,逾期未付部分按实际发生天数计息:30天内按年化利率6%计息,30-60天内按年化利率9%计息。

  乙方未在销售单载明的交货期限内完成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笔销售单,并向乙方主张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进而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最终实现企业的提质增效。

  (二)鉴于供应链公司以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的价格平价销售给公司,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充分利用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