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6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陈国军、孟宪营和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高晓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谢国强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王玉民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玉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谢国强先生简历
谢国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东矿技术部部长、邢东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晓峰先生简历
高晓峰,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黄沙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年矿总工程师、副矿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矿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峰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邯矿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