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 定-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冀中能源 股票代码 0009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文成 李英
办公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
传真 0319-2068666 0319-2068666
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电子信箱 ffjt8037@163.com jzny000937@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板块,其中煤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2023 年公司原煤产量 2,741 万吨,
煤炭销量 2604 万吨,煤炭销售收入 193.52 亿元,主业煤炭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79.54%;公司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炼
焦煤和动力煤。其中,炼焦煤具有低灰、低硫、粘结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动力煤具有低硫、低磷、高挥发分等特点,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
公司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通过独立开发与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资产及业务整合,通过科技和管理创新实现有序开发,坚持以煤为主的发展思路,不断壮大煤炭主业,在资源依托坚实、规模效应显著、抗风险能力较强基础上形成并巩固产业及产品优势。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供应分公司行使物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物资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制定及监督考核;对物资价格的审查;组织机关职能部室对采购计划、物资技术参数的审查;物资采购资金预算审核和采购计划的确定下达物资质量、物资管理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物资采购计划的价格公示和对标工作;各矿(厂)与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协调、纠纷处理和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规划发展部组织各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销售模式
运销分公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运销分公司根据价格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52,328,007,120.28 51,486,412,192.38 51,493,705,787.08 1.62% 49,936,991,044.63 49,936,991,04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2,511,951,763.35 21,120,080,179.87 21,127,153,147.57 6.55% 20,817,599,356.41 20,817,599,356.41
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2023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4,329,543,689.17 36,036,360,896.83 36,036,360,896.83 -32.49% 31,424,241,158.19 31,424,241,15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944,338,825.88 4,457,694,151.27 4,461,265,295.82 10.83% 2,739,346,330.99 2,739,346,330.9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077,659,120.89 4,395,052,991.09 4,398,624,135.64 -30.03% 2,530,849,616.74 2,530,849,616.7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590,375,586.80 5,504,578,259.14 5,504,578,259.14 -16.61% 5,018,810,655.08 5,018,810,655.08
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993 1.2615 1.2625 10.84% 0.7752 0.77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993 1.2615 1.2625 10.84% 0.7752 0.77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66% 21.42% 21.42% 1.24% 13.58% 13.5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
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
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924,881,240.15 6,827,518,644.33 5,603,532,962.77 3,973,610,84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3,311,457.26 663,782,394.16 548,913,383.22 1,028,331,59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08,452,823.47 665,922,106.36 544,436,019.14 658,848,171.9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045,615.30 155,271,415.14 626,042,054.39 2,819,016,501.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