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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7 深市 冀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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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冀中能源: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 临-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公司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刘国强、刘存玉、王玉民、王立鑫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2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将要发生的存、贷款等各类金融类业务分别进行了预计汇总,具体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内容                  已发生金额

        财务公司  关联存款    700,000.00 497,610.37 1,234,426.20

 金融类 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100,000.00  62,020.00    63,000.00

 业务    财务公司  票据贴现      50,000.00      0.00        0.00

          小计                  850,000.00 559,630.37 1,297,426.20

    基于上述 2021 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的实际情况,
并结合 2022 年发生金额,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 850,000.00 万元,其中关联存款 7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 100,000 万元,票据贴现 50,000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冀 中 能 源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91130000104337206A;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航空大厦 12 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立军;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成员单
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成立时间:1998 年 8 月 1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2,350,989.04万元、
净资产 428,947.6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157.61 万元、
净利润 18,674.58 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 10%以上,或根据协商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资金池管理及其他中间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 亿元;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70 亿元的授信额度。
    六、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2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 2022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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