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37 冀中能源)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1 年 0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14759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龙传喜、钱斌
审计报告正文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冀中能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冀中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及附注五、3。
1、事项描述
于2020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154,437.10万元(其中:原值246,766.68万元,坏账准备92,329.5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管理层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等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复核管理层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及前瞻性调整因素;
(3)针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同时通过互联网对重大客户的工商信息及网络负面信息进行查询,复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5)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煤炭业务分部营业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附注十三、6。
1、事项描述
冀中能源公司本期煤炭业务分部营业收入1,578,159.21万元,是收入、经营成果的主要来源,对营业利润构成重大的影响。由于销售量巨大,并且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从而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煤炭业务分部营业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控制,同时利用事务所内部IT专家对冀中能源公司的煤炭销售系统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核对公司收入确认的数量与销售系统发出数量是否一致;
(3)将公司确认收入时使用的价格与公司定价目录进行核对,并与行业趋势进行对比分析;
(4)从销售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期末应收账款对于本期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三)煤炭产品的关联采购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5。
1、事项描述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冀中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煤炭产品不直接对外销售,而是通过冀中能源公司代理销售或者采购入洗加工后对外销售。由于关联方采购的定价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存在没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有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煤炭产品的关联方采购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煤炭产品的关联采购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公司对于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识别和披露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检查公司关联方采购是否得到恰当的授权审批;
(3)检查公司关联方采购单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政策并一贯执行;
(4)抽取样本检查采购单价与定价政策、采购数量与采购入库系统是否一致,核对采购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5)将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与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对。
(6)针对金额重大关联采购交易,函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四、其他信息
冀中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冀中能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冀中能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冀中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冀中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冀中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冀中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冀中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冀中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734,930,935.58 12,004,146,815.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2,024,306.06 497,210,710.62
应收账款 1,544,370,991.39 1,723,581,071.14
应收款项融资 846,994,410.00 3,496,799,698.80
预付款项 157,987,402.17 85,937,336.8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06,117,496.29 121,624,455.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03,642,017.78 900,390,764.7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