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牛能源 股票代码:000937 公告编号:2009 临-012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2 月28 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签署《原
材料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的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
在公司董事会、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3、协议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协议尚需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为本公司为金牛化工的控股股
东,金牛化工与本公司签订该协议对其构成关联交易。在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审议
该协议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该协议需要得到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2 以上通过,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协议对方介绍2
1、金牛化工基本情况
金牛化工系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法定代表人为王社平,注册资本42,142 万元,注册
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20 号,经营范围: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硅酸盐水
泥42.5、氯碱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聚氯乙稀树脂的生产(限分公司经营)。
相对于本公司,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08 年度公司向金牛化工销售原材料金额为29,959.17 万元,占公司销售总
额的比例为3.23%,其余各年均未与金牛化工发生过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牛化工现在正处于重整执行期,政府部门及本公司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其
生产经营已逐渐恢复正常,各项财务指标逐渐好转,保证了金牛化工的履约能力;
且协议中已明确约定金牛化工应按季度支付交易对价,若金牛化工没有按协议约
定向本公司支付价款,则其应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尚未结清货款的
资金占用费,保证了公司能及时取得交易对价,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带来不利
影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总额
经合理预计,本公司2009 年度将向金牛化工销售约6,000 万元的煤炭和
73,000 万元的原材料。
2、交易价格
以同行业公允的市场价格为交易价格,如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则作相应的调
整。3
3、结算方式
金牛化工于每季度末按当季度实际交易额向本公司支付价款。
4、协议生效时间
在公司董事会、金牛化工股东大会批准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
若金牛化工没有按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价款,则其应按银行同期借
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尚未结清货款的资金占用费;
若由于本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缺陷等原因给金牛化工造成损失的,则应
依法赔偿其实际损失。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预计本协议的履行将增加本公司2009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预计对
本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财务指标有正面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
务不会因为履行该协议而对金牛化工形成依赖。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09 年2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金牛化工销售原材料的议案,与会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09 年3 月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公告)。
六、其他
1、公司将在2009 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项协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4
(2)《原材料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