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江 苏 华西村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1 年度
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
公司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兴华所 2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海萌,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SZ)、哈森股份(603958.SH)、恒宝股份(002104.SZ)、围海股份(002586.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兴改,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仕佳光子(688313.SH)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恒瑞医药(600276.SH)、江苏有线(600959.SH)、澄星股份(600078.SH)、春兴精工(002547.SZ)、协鑫集成(002506.SZ)、悦达投资(600805.SH)、汇鸿集团(600981.SH)等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92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
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次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经综合评定,中兴华所确认本次审计费用为 92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兴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
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四)中兴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