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4名激励对象自本公告日起至2018年4月29日止可行权12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核实意见。
2、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5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西JLC1,期权代码:037044。本次授予的期权总数为300万份,行权价格为8.06元/股。
5、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由8.06元/股调整至7.94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是否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情形的说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件。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
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激励对象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
以行政处罚; 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等待期考核指标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 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00331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号审计报告,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股东的净利润为604,450,995.42元,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01,580,261.05元,均高于授予日前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62,309,795.63元和54,763,089.76
元。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6年度金融投资业务(不含原投资
2016年金融投资业务净利润3,000万元 江苏银行、华泰证券、东海证券和华
西财务等产生的投资收益)实现净利
金融投资业务不包含截至公司持有华泰证券、东海证润4,134.63万元,高于考核要求。
券、江苏银行和华西财务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5、公司制定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考核内容根据上述办 满足行权条件。
法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
三、期权授予日与首次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4月29日,首次可行权日为2017年5月17日,时间间隔已超过12个月。
四、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如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董事会关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可行权数量: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量的40%,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总数为120万份,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期可行权数量
(万份) (万份)
汤维清 董事长 100 40
于彤 副总经理 80 32
王宏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 28
刘晶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0 20
合计 300 120
3、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价格为7.94元/股。
4、可行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日为自本公告日起至本期期权有效期止,即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4月29日的任意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本次参与股票期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2016年4月7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886,012,88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6,580,386.61元,剩余利润442,480,013.93元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4月19日实施
完毕。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由8.09元/股调整至8.06元/股。
2017年4月6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 年末总股本886,012,88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06,321,546.44元,剩余利润1,044,003,609.59元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2
日实施完毕。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由8.06元/股调整至7.94元/股。
七、律师事务所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均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次可行权的120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886,012,887股增至 887,212,887股,净资产将增加9,528,000元。根据公司2016 年度报告,按行权前股份数886,012,887股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按行权后股份数 88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