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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金河路66号四川川投国际酒店一楼V801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7,034,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4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6,028,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5,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837,1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94,6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093,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93%;反对194,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1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916,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72,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6%;反对115,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916,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72,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6%;反对115,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916,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72,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6%;反对115,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72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反对306,4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3,981,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70%;反对306,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4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916,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72,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6%;反对115,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916,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1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72,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6%;反对115,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发展战略》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37,034,44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843,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188,7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099,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06%;反对188,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36,867,1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21,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123,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92%;反对12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8%;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0%。

    投票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铃、吴金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