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2-3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6 月 22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姜
祥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完善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修改《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
其他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根据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修订的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基础上,拟对《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的规定,结合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姜祥国、杨群进、本杰明、任传芳、布赫五名关联董事回避了
投票。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该方案为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以下
简称“拉法基中国”)持有的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Sommerset Investments Limited Mauritius ( 以 下 简 称 “ Sommerset
2
Investments ”)持有的贵州顶效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75%的股权、
Sommerset Investments 持有的贵州新蒲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75%的股权
以及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遵义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
现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
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境
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 以及其他合格的
投资者。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12,173 万股。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2 年 7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7.42 元/股。具体发行
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6、 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7、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拉法基中国持有
的都江堰拉法基 25%的股权,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购买的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将由交
易双方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拉法基中国
海外控股公司持有的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评估
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 1137 号)所列载的标的股权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评估基准日(2012 年 3 月 31 日)对应的净资产评估
价值协商确定,即 90,316.6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90,316.6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收购都江堰拉法基 25%股权 90,316.62 90,316.62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
4
他融资方式解决;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量高于拟投资
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0、 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机
关核准后方可实施。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7、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为向不超
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拉法基中国
海外控股公司 持有的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 限公司 25%的股权、
Sommerset Investments Limited Mauritius 持有的贵州顶效瑞安水泥有
限公司 75%的股权、Sommerset Investments 持有的贵州新蒲瑞安水泥
有限公司 75%的股权以及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遵义三岔
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目前境内 A 股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相
关工作的进展,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