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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3 深市 神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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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
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4 亿元(含 1.1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996】号)核准,公司向 16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 24,665,527.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2,023,988,070.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全部汇入
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    拟投入总额

 1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821.49    174,865.36      172,398.81

 2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202,821.49    204,865.36      202,398.81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及暂时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23,988,070.6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55,183,734.27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5,769,640.97

  募集资金余额                                                114,573,977.3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75 亿元,除 2.60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 1.15 亿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募投项目

    光大银行      77250188000223680    114,573,977.37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
  郑州东风支行                                            煤矿改扩建项目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按照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4 亿元(含 1.1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二)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新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新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新龙公司所有,并将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新龙公司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新龙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和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5、优化并完善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在加强内部审计的事前审核与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募集资金操作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及对涉及募集资金审批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再培训,强化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敏感性,确保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可随时结束现金管理业务,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火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神火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新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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