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东方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及 其一致行动人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
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79,33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3.50%。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 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在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过程中认购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入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名称 均价 格区间 (万股) 例(%)
普天 集中竞价交 2021 年 4 月 16 日 12.13 11.55-12.46 350.000 0.16
工贸 易 -2021 年 5 月 6 日
大宗交易 -- -- -- -- --
其它方式 -- -- -- -- --
小计 -- 12.13 11.55-12.46 350.000 0.16
2021 年 4 月 12 日 10.71 10.01-11.35 658.254 0.29
集中竞价交 -2021 年 4 月 15 日
易 2021 年 4 月 16 日
东方 -2021 年 5 月 6 日 11.49 10.85-12.30 1,219.679 0.55
投资 大宗交易 -- -- -- -- --
其它方式 -- -- -- -- --
小计 -- 11.22 10.01-12.30 1,877.933 0.84
合计 -- 11.36 10.01-12.46 2,227.933 1.00
自东方投资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来,普天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投资累计减持比例为 1.30%。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997.279 11.65 23,747.279 10.64
普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97.279 11.65 23,747.279 10.64
工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 0.00 0.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877.933 0.84 0.000 0.00
东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7.933 0.84 0.000 0.00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 0.00 0.000 0.00
注:普天工贸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所持公司股份 1,900.00 万股,该出借股
份未包含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中。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普天工贸、东方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持股期限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已督促普天工贸、东方投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持计划。
2、截至目前,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均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在认购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承诺如下:自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神火股份股票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该承诺已于 2013年 8 月履行完毕。
普天工贸、东方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均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并无新增尚未履行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普天工贸、东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天工贸、东方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普天工贸、东方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