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补充更正公告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1)。经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的“本 次权益变动情况”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内容有遗漏,需要予 以补充,现作如下补充更正: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补充更正前: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200.562 1.16
合 计 2,200.562 1.1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补充更正后: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205.562 1.161
A 股 -5.000 -0.003
合 计 2,200.562 1.15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补充更正前: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神火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通过深
本次变动是否 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为履行已作出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神火股份股票不超过
的承诺、意向、 28,507,500 股,即增持比例不超过 1.5%。神火集团于 2020 年
计划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以自有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2,005,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成交均价为 7.709 元/股,共计使
用资金人民币 1.70 亿元。
本次变动是否
存在违反《证券
法》《 上 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补充更正后: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 神火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
为履行已作出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通过深的承诺、意向、 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神火股份股票不超过
28,507,500 股,即增持比例不超过 1.5%。神火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以自有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2,005,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8%,成交均价为 7.709 元/股,共计使
用资金人民币 1.70 亿元。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 2020 年 11 月 4 日,神火集团工作人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存在违反《证券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错误卖出公司
法》《 上 市公司 A 股 50,000 股,卖出成交均价为 5.340 元/股。上述卖出公司股
收购管理办法》 票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等法律、行政法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规、部门规章、 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规范性文件和 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
本所业务规则 求利益的目的。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等规定的情况 东增持公司股份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
除上述补充更正外,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
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述补充更正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