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21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8.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16,92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9,077,6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1,797,842,340.00 元已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678,169.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7,164,170.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 2012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 2012 年度使用 1,051,692,597.74 元,其中:用于煤
炭资源整合项目 597,032,497.90 元,补充流动资金 454,660,099.84 元。
2、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750,351,403.83
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 4,206,770.10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5,108.53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律师费、
验资费和股份登记费用等)为 678,169.20 元。
(三)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2013 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划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律师费、验资费和股份登记费用等)为 678,169.20 元。
2、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 616,660,204.13 元,其中:用于泉店
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0,891,937.22 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94,012,462.26 元,补充流动资金 1,755,804.6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元。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
143,477,568.58 元(含自有资金 1,026,624.05 元,累计利息收入13,646,825.73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7,250.13 元)。
(四)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 539,624,005.59 元,其中:用于泉
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45,086,716.48 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94,537,289.1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元。
2、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103,467,221.85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4,289,162.15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9,303.64元。
(五)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000.00 元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 291,768,501.70 元,其中:用于泉店
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7,940,914.20 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283,827,587.50 元。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216,304,519.78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7,870,154.93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1,120.84元。
(六)募集资金 2016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 2016 年度使用 21,352,959.24 元,全部用于薛湖煤
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195,178,599.21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8,097,393.60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1,320.84元。
(七)募集资金 2017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 2017 年度使用 48,706,859.10 元,其中:用于泉店
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50,000.00 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48,656,859.10 元。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147,570,822.88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9,199,397.74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4,242.21元。
(八)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 108,605,455.63 元,全部用于薛湖煤
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39,376,559.99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9,612,797.68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6,449.41元。
(九)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 8,036,443.06 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31,594,724.64
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19,868,299.39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7,343.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011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河
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
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55,658,332.03 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 元合计 747,920.273.99 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73,800,000.00 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
入资金 674,120,273.99 元。该事项已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
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分行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怢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 账号 账户余额 资金用途 存储方式
户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郑 77250188000093572 31,476,588.03 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 活期存款
州东风支行 公司薛湖铁路项目建设
中国光大银行许 79920188000078977 118,136.61 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昌分行 泉店铁路项目建设
合 计 31,594,724.6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55,658,332.03 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 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 692,261,941.96 元合计 747,920,273.99 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 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73,800,000.00 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674,120,273.99 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 9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9,445,965.9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
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2316 号)。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