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33 深市 神火股份


首页 公告 *ST神火:201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ST神火:201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04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ST神火      公告编号:2017-00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0,000万元–40,000万元     亏损:167,268.8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1894元                亏损:0.8801元

注:公司煤炭产品价格第三季度环比第二季度增长16.83%,铝产品价格第三季度环比第二季度增长3.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逐渐好转,第三季度已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76.22万元,主营业务实现扭亏为盈。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业绩变动说明

     4月份以来,受供给侧改革等有利政策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所处煤炭、电解铝行业出现回暖,煤炭产品、铝产品价格持续回升,公司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铝产品单月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尽管公司主营产品(煤炭、铝产品)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由于公司积极争取优惠政策支持,及时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并果断深入开展“战危机、渡难关”活动,通过采取控产提效、挖潜增效、减亏增盈、节支降耗、减人降薪等一系列措施,成本费用大幅下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增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煤炭板块全年可实现利润总额5.53亿元,与上年同期亏损3.89亿元相比增加9.42 亿元,增幅242.25%;预计铝产品板块全年可实现利润总额12.78亿元,与上年同期亏损9.72亿元相比增加22.50亿元,

增幅231.49%。

    (二)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被列入2016-2018年煤炭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名单的27对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

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6,129.03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

     2.鉴于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北京三中院裁决结

果,且本次矿权转让涉及的收益金额较大,公司本着更加谨慎的原则,决定暂不确认左权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收入,该事项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9,725.86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确认左权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收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3.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70%股权,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产生投资收益64,071.0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煤炭行业,特别是电解铝行业的周期性较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因而公司在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能对2016年度业绩进行准确预计。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由于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6年4月20日对本公司股票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9规定,在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4.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收到政府补助、仲裁案进展等影响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2016年业绩与本业绩公告的预计业绩发生较大幅度偏离,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