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亏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目 本报告期(2015年度) 上年同期(201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50,000万元–170,000万元 亏损:36,652.8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8524元 亏损:0.1929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行业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煤炭、电解铝行业市场供大于求,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2015年度公司煤炭产品平均售价407.12元/吨(不含税,以下同),较上年同期的508.31元/吨,下降101.19元/吨,煤炭业务利润总额由上年同期盈利3.61亿元减少到亏损6.99亿元;2015年度公司铝产品平均售价9,947.74元/吨,较上年同期的11,267.77元/吨,下降1,320.03元/吨,铝业务利润总额由上年同期亏损5.65亿元增加到亏损9.47亿元。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尽管公司采取了控产增效、挖潜增效、减亏增盈、节支降耗、减人降薪等一系列措施,严控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亏损额,但因主营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仍未能实现扭亏。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煤炭行业,特别是电解铝行业的周期性较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因而公司在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能对2015年度业绩进行准确预计。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矿权转让争议仲裁案件,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4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5)京仲案字第0352号仲裁案再次延长审限通知》,本案审限再次延长两个月至3月7日。公司若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收到裁决书,届时将与审计中介机构沟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和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上述仲裁案件裁决结果导致公司业绩情况与本次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