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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3 深市 神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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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董事会第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28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25
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光建先生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分别以专人、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
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2011 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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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公司 201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2-009)。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12-010)。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2-011)。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1 年度公司(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963,437,843.67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资金状况、长远发展需要及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等因素,董事会
拟定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829,037,843.67 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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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全年审计费用 80 万元(审计范围含子公司,并根

据需要分别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自 2002
年起已连续 1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已履行完毕,为提高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公司决定 2012 年度不再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
构。审计委员会经考察比较,提请董事会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 2012 年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
期一年。
    中瑞岳华注册资本 5,75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
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
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在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发布的 2008--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
中瑞岳华连续四年名列本土所第一,成为国内最大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中
瑞岳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
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第一批 H 股审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首批推选的金融
机构审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司法鉴定资格等执业资格。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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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议案须提
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交易须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
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
州裕中煤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裕中煤业
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双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为定价依据,交易总价款 61,020 万元。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需要申请行政许可。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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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经理班子组织实施。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北
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裕中煤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

案》(公告编号:2012-018)。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

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0)。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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