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5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募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
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新基金”)于2018年7月23日至8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2,35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2018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新基金拟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48)》,国新基金计划自2018年7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15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久银”)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说明》,国新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自2018年7月31日
国新基金 交易 至2018年8月1日 10.07 16,495,956 0.55%
大宗交易 2018年7月23日 8.99 5,859,025 0.19%
国新基金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司股份均为其
2016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的股份。国新基金于2018年7月31日至8月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了2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9.90元/股至10.3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8,859,225 4.27 106,504,244 3.53
国新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859,225 4.27 106,504,244 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国新基金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新基金本次
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国新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国新基金减持本公司股份与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
形。
3、国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新基金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