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ST华菱 公告编号:2018-0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新基金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募投资基金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303,939,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31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新基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新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303,939,125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1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接国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久银”)通知,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减持原因:资产管理需要。
(二)股份来源:2016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303,939,125股。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国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31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其中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
超过30,156,5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国新基金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国新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深圳久银关于国新基金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