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1-6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会议通知时间经全体董事书面确认。会议发出表决票 15 份,收到表决票 15 份。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华菱大厦办公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份搬到新办公楼办公,目前老办公楼处于闲置状态。为
盘活资产,同意公司将老办公楼出售给华菱集团。经协商,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
价格为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 2011-63)。
本议案系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慧泉先生、李效伟先生、李建国先生、汪俊先生均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华菱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相应修订如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华菱园主楼,邮政编码:
410004。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 43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了五年审计服务,该事务所有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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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子公司华菱钢管为华菱连轧管提供质量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华菱钢管及其全资子公司华菱连扎管均已具备生产核电用管的法定条
件,华菱钢管拟向国家核安全局申请核电用管的生产许可,该申请获批后,其生产许可
范围将覆盖华菱连轧管生产的核电用管产品,华菱钢管也将作为华菱连轧管核电用管质
量责任主体。为满足核电用管生产许可申报要求,保证华菱钢管尽早取得核电用管生产
许可并实现批量生产,公司同意华菱钢管对华菱连轧管生产的核电用无缝钢管提供质量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国家核安全局颁发许可证之日起至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存
续期间届满之日止。详见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编号 2011-64)。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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