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2,418.43 元。
公司 2022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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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2 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考虑公司股东回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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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