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 号文核准,中关村于 2017 年 1 月非公
开发行 78,280,042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9.07 元。公司募
集资金总额为 709,999,980.9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88,279.8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911,701.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 010009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7,448.77 万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9,799.09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01.93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413.55 万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185.79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6,048.41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42.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7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
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
告 2019-014、2019-015、2019-018 号,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告 2019-027 号)。就上述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及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0,325.79 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 2,544.39 万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 12,870.18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18.39%),
变更为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 32220188000059823
和 32220188000059905 中划付 10,325.79 万元和 2,544.39 万元至交易对方黑龙江农垦佳多
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指定账户(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
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暂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
01191700001438 340,182,401.13 -- 账户注销
街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
01191500001439 21,008,900.00 692,287.78 活期
街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220188000059823 244,500,000.00 17,253,875.77 活期
东直门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220188000066039 -- -- 活期
东直门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220188000059905 94,220,400.00 9,498,360.63 活期
东直门支行
合计 -- 699,911,701.13 27,444,524.18 --
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 2:公司存储于银行账号:01191700001438 的资金用途为“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
款本金项目”、“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担保)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与 2018年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及“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项目投资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内部调整 91.72 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内部调整 145.43 万元。
由于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之“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及“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未达预期,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上述两个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终止盐酸苯环壬酯片增加眩晕适应症子项目、盐酸纳曲酮片增加克隆病子项目、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型毒品适应症子项目,继续开展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子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使用募集资金 1,610 万元,剩余 2,962.9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剩余 976.9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939.87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63%。合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4,177.02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5.97%。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
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告
2020-072、2020-073、2020-074、2019 年 8 月 8 日,公告 2020-07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11,701.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484,060.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770,2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0,472,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4,487,65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36%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2) =(2)/(1) 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