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979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8,280,04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07 元,共计募集资金709,999,980.94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619,999.7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01,379,981.17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1月 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公告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68,280.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911,701.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7)第 010009 号)。
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预案》等相关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用途 金额
1 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款本金 19,000.00
2 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 14,000.00
并解除担保)
3 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 2,100.89
4 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 4,950.00
5 收购子公司山东华素少数股东权益 1,500.00
6 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 9,422.04
7 华素制药品牌建设 18,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2,027.07
合计 71,00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96,110,555.48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3,801,145.65 元(不 包括支付款项所需的手续费及收到的账户利息费用,详见 2019 年 8 月 27日,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 2017年 8月 8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包括: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 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 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投入期限适当 延后。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21年及其以后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合计为 1,600 万元。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资金存在 暂时闲置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经 2017年 7月 18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非公 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月 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亿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完毕。
(二)经 2018年 1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1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1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三)经 2019年 1月 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4 月 11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
来自于华素制药品牌建设的 2,2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 12月 26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剩余的 2,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的实施,公司医药板块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大,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不超过 12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等情况,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