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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3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8年4月21日发布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8年5月10

日发布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周一)—2018年5月15日

(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5月15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周一)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周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占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5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43,575,037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41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2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209,393,2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3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4,181,809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刘敏、田秋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尚颖女士、法律顾问刘敏、田秋盈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谢英杰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4、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5、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6、2017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特别提示:本提案表决通过是后续提案(7)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7、《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别提示:本提案表决结果生效以提案(6)表决结果生效为前提。

     表决情况:

     同意 243,575,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6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敏、田秋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3、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签署);

     4、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5、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