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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粮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30      股票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4,997,86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经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共 39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回购 4,997,867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20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9-065)。
  2.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3.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6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1,830,700股,占中粮科技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723%。授予价格为4.92元/股。具体情况见《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4.2020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毕,新增股份18,119,411股,于2020年2月10日上市。

  5.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名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5,800股。具体情况见《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6.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7.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65,763,788股减少至1,865,717,988股。
  8.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9.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10.2022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65,717,988股减少至1,865,273,596股。
  11.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65,273,596股减少至1,864,720,561股。
  1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满足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后满 24 个月起为本计划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 4 次解锁: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年(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年(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3年(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年(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4年(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年(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5年(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年(72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0 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届满进入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

    (二)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
 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的。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不适当人员;                                    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限制性股票解锁时,公司和个人须满足以下业绩条
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4%,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如下

分位值水平;                                ROE:8.83%,75  分 位 值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8.70%,满足解锁条件。

于 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净利润定基复合增长率:
  总资产周转率不低于 8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 29.52%,75 分位值 29.90%,
位值水平。                                  未达到解锁条件。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总资产周转率:110.16%,75
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与所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 分位值 122.1%,未达到解锁个人业绩指标考核结果挂钩。按照激励对象所适用的绩 条件。
效考核办法,根据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年度考核结果, 公司整体业绩未达到解锁个人考核结果为“称职”可 100%解锁相应份额的限制 条件,共计 353 人回购第三性股票,若个人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则不得解锁。激 批股票,合计3,280,201股。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实际可解锁额度由公司业绩
考核和个人业绩考核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若
未达到解锁条件,则该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得依据本方
案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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