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 年 5月 2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 5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人,代表股份数 1,044,204,46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96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 1,035,233,2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5.48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8,971,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8%。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5 人,代表股份8,971,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43,800,3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 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43,800,3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 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1,038,405,2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6%;反对 5,70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3%;弃权 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043,895,3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043,800,3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 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2022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45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662,1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45%;
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8,662,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545%;反对 30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043,612,9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 486,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 1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