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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中粮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 5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
股份数 1,039,780,9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7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3 人,代表股份
数 1,035,724,8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5.51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4,056,089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174%。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0 人,代表股份
4,547,689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43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8,298,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反对 1,482,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12%;反对1,48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0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8,298,8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1,419,1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87%;反对1,41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2059%;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7,660,7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1%;反对 2,120,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42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774%;反对2,12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8,230,9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9%;反对 1,487,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99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157%;反对1,487,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990%;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8,298,8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1,482,1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87%;反对1,482,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9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3,187,7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958%;
反对 1,296,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189%;弃权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18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958%;反对1,296,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189%;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35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3,299,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476%;
反对 1,248,4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5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29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476%;反对1,248,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8,507,8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210,1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27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045%;反对1,210,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102%;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韩修柱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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