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5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生化;证券代码:000930)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1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3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8年4月24日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2018年4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0)。
2018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粮生物
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9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公
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公司无法在2018年5月9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且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9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4)。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与回复,于2018年5月11 日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重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生化;证券代码:000930)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尽快形成《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事项的核准、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审查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