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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化: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4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张德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

股份数152,54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

数152,434,9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5,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1%。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52,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22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反对32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2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反对3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488,90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

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4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1%;反对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反

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52,51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5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律师、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