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4(临)—0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该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20,689.86 元,截至 2023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 15,926,605.74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亏损,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该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年来整体经营状况以及为保障后续新品研发、市场开拓等业务资金需求后提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该预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