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3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微信、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4:30 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杨世江董事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世江董事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呼星、毛宏、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杨世江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周一虹、李孔攀,其中周一虹、李孔攀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李孔攀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毛宏、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刘志军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周一虹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呼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继续聘任毛宏先生担任行政和人力资源总监,继续聘任高连山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继续聘任呼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刘迎枝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