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临)—4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人员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心区法院”)(2021)湘 0103 执保 96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而被司法冻结。
经核实,截止 2021 年 9 月 2 日,已有公司本部 2 个银行账户被
天心区法院司法冻结,涉及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 574,340.05 元:
户名 开户行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币种 账户余额(元)
兰州黄 兰州银行 基本存款 资金冻结 人民币 541,963.05
德隆支行 账户
河企业
股份有 中国银行 一般存款
限公司 兰州西固 账户 资金冻结 人民币 32,377.00
支行
根据采取司法冻结措施的法院所在地初步判断,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有关。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天心区法院送达的任何相关司法文书,具体情况尚不明确。
二、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明确,不排除相关方通过恶意诉讼、借助司法冻结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的可能性。公司现正在与相关法院取得联系,并将积极采取包括民事应诉、提起仲裁、检举控告等在内的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已制定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后的解决方案,保证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将密切关注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后续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公司本部的基本户、一般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主要收付款账户均在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574,340.05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8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 0.095%,金额较小。因此,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争取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2、如果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而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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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