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为:202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2: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 9:30
-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67,922,4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5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910,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5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1,012,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1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18,687,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978,9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1,708,2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02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广东尚玖律师事务所符晓渊律师和汪顺荣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杨世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79,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80%;反对 9,8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9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132,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01%;反对 55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杨世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牛东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79,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80%;反对 9,8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537%;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132,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01%;反对 5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08%;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牛东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魏福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47,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552%;反对 9,6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06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300,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8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23%;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魏福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徐敬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81,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2%;反对 9,7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2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34,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96%;反对 4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12%;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徐敬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王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81,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2%;反对 9,7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2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34,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96%;反对 4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12%;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王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杨智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79,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80%;反对 9,81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537%;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132,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01%;反对 5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08%;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杨智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7 选举李培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47,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552%;反对 9,6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06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300,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8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23%;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李培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 选举贾洪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47,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552%;反对 9,6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06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300,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8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23%;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贾洪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 选举周一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247,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552%;反对 9,6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065%;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300,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8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23%;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周一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杨泽富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79,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80%;反对 9,8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537%;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132,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01%;反对 5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08%;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1%。
杨泽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2.02 选举赵桂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44,364 股,